从EHP 7开始,SAP提供了一个基于工作流的支付方案发布解决方案。这意味着在进行付款运行之前,物联网架构,付款方案将被发送给相关的审批者。除非获得批准,否则无法执行付款运行。
基本上这涉及执行以下SAP说明:
2418713–F110 F111:基于工作流的付款方案发布2441804–F110 F111:基于工作流的付款方案发布(针对SAP Note 2441805的安装)2441805–F110 F111:基于工作流的付款方案发布
总体实施受SAP note 2441770–FI payment program:基于工作流的付款方案发布管理。
需要以下配置才能进行此项工作:
IMG路径
财务会计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业务交易出库付款自动出库付款方案处理配置:
此处定义了需要启用工作流发布的公司代码和付款方式:
可以在公司代码和币种的组合级别定义审批代理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代理确定关于供应商、会计人员、付款方式、金额等
在下面的示例中,企业信息软件,我们基于供应商编号,这意味着对某个范围内的供应商的批准将根据设置定向到特定代理:
系统按照指定的顺序检查确定代理的条件。一旦商业伙伴的付款条件得到满足,自助建站服务,云计算大数据,淘客链接,系统将其传输到所选代理的工作包中,用于工作流。
案例研究
发布在供应商上的未清项
执行基于上述列表的建议运行:
付款建议中的代理确定:
尝试在接受/拒绝运行前执行付款运行:
供应商的收件箱审批人:
审批人可以阻止或拒绝部分项目:
付款方案中的阻止项目:
编辑后的付款方案:
确认付款方案
审批人编辑后的付款方案:
确认后,发起交易的人没有更改方案的选择:
付款方案运行:
付款单过账:
因此我们看到基于工作流的付款方案审批限制了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对付款方案的更改,并限制了工作流完成前的付款运行。